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1号
2018-06-11
全文有效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税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21号)和《宁波市发展改革委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商务委关于转发浙江省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发改价管〔2018〕109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18年5月25日,由我局主办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宁波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以来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
2.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以来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
3.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政策解读.doc |
4.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