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为主消费税为辅思路纳入税改重点
发布时间:2011-04-1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核心提示:以增值税普遍征收为主的改革思路已经纳入到我国“十二五”税收体制改革的重点。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已经被纳入到2011年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重点。以增值税普遍征收为主的改革思路已经纳入到我国“十二五”税收体制改革的重点。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7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十二五”期间优化税制结构已经被纳入到改革的重点。
该人士透露,改革将有效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收入分配的调节。而改革的主要思路就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此外,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可分配环节进行合理的调整。
2010年11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就“十二五”期间税收制度改革的思路发表文章表示,立足于普遍征收为主与特殊调节为辅,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和完善消费税为重点,优化货物劳务税制。
“按照目前确定的思路,我国将逐步建立以增值税普遍征收为主,消费税个别调节为辅的流转税收制度。”上述人士说。
对于今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透露了几大重点,其中包括: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根据五年总体规划,今年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与此同时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
“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