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11月27日在“第四届中国电子金融发展年会”上表示,对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要鼓励竞争,要对内、对外都开放。但同时也希望民营资本主动提升竞争力。
“总体来说,我们在电子支付市场中一直坚持对外开放的原则。根据去年的登记,在第三方服务组织中,现有37家均有外资性质,有些是全资的,有些是合资的,还有一些是港澳台的资金”,欧阳卫民表示。
今年6月,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欧阳卫民指出,2010年9月份,美国就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一些问题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认为中国违反了服务贸易协定中的某些承诺,但事实上,在我国,对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都可以按照程序来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合法的支付服务机构。
另外,欧阳卫民还强调,支付市场及支付产业的发展,应坚持公平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第三方支付企业就进入支付市场,不是对现有市场的瓜分,而是跟银行共同促进这一市场做大做强,互利共赢”。
但他指出,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支付服务机构违反市场竞争规则的行为。比如有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预付卡业务中存在乱开发票等恶性竞争行为,客观上为偷逃税、行贿提供了便利,从而对市场的维护、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实际上实行的都是市场化定价,但市场化定价不等于乱收费,制度服务机构要靠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作出透明的价格制定方案,制定合理的价格,并考虑和履行对客户的告知义务”,欧阳卫民表示。
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2010年第3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3031亿元,环比增长23%。涉及交易9.69亿笔,环比增长17%。
欧阳卫民表示,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作为支付体系的监管者,中央银行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兼顾电子支付的创新与监管,确保第三方支付的健康发展,是电子支付和电子商务能否形成良性互动的关键。”
他认为在支付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防范三类风险: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泄露导致资金被盗用、非法利用的风险;支付工具和方式非现金化导致非现金犯罪出现的风险;以及信息与网络系统的安全风险。
此外,欧阳卫民还透露,为了对支付服务行业进行自律管理,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的竞争秩序和会员的合法权益,防范制度风险,央行正在筹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