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0-06-07 
来源:  新华网

        南京的218户大企业正在享受着VIP式的纳税服务。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在互联网上为本市每户大型企业开通了专属邮箱,这既方便了企业提出涉税需求,也方便了税务机关宣传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占全国2.31%的纳税户支撑着全国90%的税收收入,2009年,3680户大企业的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0%。如何搞好大企业税收管理成为4日税务总局举办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探索与创新”论坛上业内关注的共同话题。

  “大企业税收集中度高,同时,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也普遍具有经营范围广泛、涉税事项复杂、有良好遵从意愿但系统性风险大等特点,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要求较高。”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包括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在内的世界上50多个国家均设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国际上的实践证明,对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既提高了税收的征管质量和效率,又提升了企业的纳税遵从度和满意度。

  税务总局这位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之处,即纳税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内容针对性不够,企业自我税收遵从能力和遵从意愿得不到有效提升;征管模式和手段不适应大企业特点,处理复杂涉税事项的能力不强等。

  发达国家思考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在于信任、理解和透明,税务机关通过和大企业签订遵从协议,和大企业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引导纳税人自我遵从。这也为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了思路与借鉴。

  2008年,税务总局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正式启动有针对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2009年1月,税务总局确定了首批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石油(601857)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在内的45户定点联系企业。

  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定点联系企业范围内,我们探索创新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的体系、内容、方法和手段,通过机制的建立和工作流程的固化,实现对定点联系企业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规范操作。

  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介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应该包括三项内容:

  ——引导企业自觉遵从。引导和帮助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自我防控机制,有效提升其自我遵从意愿、能力和水平,降低遵从成本。

  ——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服务和全面准确的专业指导,构建快速响应、高效运转的涉税诉求处理机制,增进税企之间的了解、信任和合作。

  ——有效提高税收管理能力。适应大企业特点,建立以风险为导向,以一体化信息平台为依托,以防范、控制和应对税收风险为目标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的内容不仅包括税收的征与纳,还包括如何帮助大企业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目前,税务风险已经越来越被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所关注。许多大企业由于经营领域涉及多个行业,内部业务部门众多,税务处理复杂,税务风险一直比其他小型企业要高得多。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以及刑罚处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

  2009年5月,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指引》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性,但企业遵循《指引》去建立、优化自身税务内控体系是非常必要且有益的。

  在谈到税务部门还在哪些方面围绕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的内容进一步探索,王力介绍,我们还创新纳税服务,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还在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中按照行业实施管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全面收集行业涉税信息,制定分行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办法。”王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