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可延期提供收汇核销单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  中国会计视野

 

  近据一些地区反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出口企业出现逾期收汇核销的问题,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9号)。
  文件规定,对出口企业受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逾期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税务机关可在对出口企业其他退税单证、信息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因网上核销系统、信息传输等原因致使出口企业逾期收汇核销的,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