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
发布时间:2009-12-11 
来源:  未知
    为完善注册税务师执业规范体系,明确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的业务标准,保障涉税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专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税务总局制定了《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并于近日印发,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执行涉税鉴证业务的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准则对涉税鉴证业务和师涉税服务业务的承接、业务约定书、业务的实施、业务报告的内容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