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32号 2019-3-5)
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2019-3-14)
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2019-3-14)
四、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 2019-3-14)
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2019-3-8)
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 2019-2-26)
七、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 2019-3-14)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9号 2019-3-6)
九、 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183天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答记者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国际税务司 2019-03-16)
十、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的解读(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