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怎样征收?
发布时间:2020-09-27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