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3-08-14
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宁波市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8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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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宁波市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
2018年5月7日 |
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